馬歇爾電動擊實儀操作規(guī)程
(1)操作前應(yīng)檢查儀器是否運轉(zhuǎn)良好,錘重和試模是否符合要求。標(biāo)準(zhǔn)試件要求為φ101.6mm×63.5mm。
(2)將試模、套筒和擊實座上涂少許黃油,放入烘箱中加熱1h備用。
(3)將拌好的瀝青混合料,均勻稱取一個試件所需的用量。連盤放入烘箱中加熱。
(4)取出試模等,下層墊上吸油性小的紙,倒入混合料,用插刀沿周邊插搗15次,中間10次。
(5)插入溫度計,至混合料中心附近,檢查混合料溫度。
(6)等溫度符合要求后,在上面再墊一吸油性小的紙,將試模放在擊實臺上固定。
(7)開啟儀器,擊實開始,擊實一面后,將試模掉頭再擊另一面。
(8)完成后,取掉上下面的紙,檢查試件尺寸是否符合要求。
(9)擊實時,嚴(yán)禁手指或工具伸及試模內(nèi),防止出現(xiàn)人身傷害事故。儀器因故障停止時,須先斷電源,再人工將擊實錘卡緊,才能取下試模,以防意外下落,對人造成傷害。
(10)試驗結(jié)束,及時清理儀器,必要進加注潤滑油。